[防疫] 指揮中心的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公費優先接種順序
指揮中心公告的公費新冠疫苗施打順位如下
1.醫療院所執業醫事人員(約45.5萬人)
2.中央及地力政府防疫人員(約9萬人)
3.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約5類,3.5萬人
4.因特殊情形必須出國者(約5千人)
5.機構及社福照護照顧者與受照顧者(約20萬人)
6.75歲以上長者(約143.7萬)
7.維持社會運作之必要人員(約5萬人)
8.維持國家安全運作之必要人員(約20.8萬人)
9.65-74歲長者(約240.8萬人)
10.19-64歲具有易導致嚴重疾病之高風險疾病者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約387.5萬)
11.50-64歲以上成人(約530萬人)
因應COVID-19疫情,調整COVID-19疫苗公費優先接種對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今(9)日表示,昨(8)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召開專家會議,討論COVID-19疫苗優先接種順序。會中專家表示,因應國內正處於COVID-19社區流行階段現況,為使醫療、防疫業務正常運作,確保感染後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之對象儘速獲得免疫保護力,同時確保社會及國家設施正常運作,降低疫情造成之衝擊,建議調整「COVID-19疫苗優先接種順序」,將「維持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及「75歲以上長者」分別列於第五類及第六類對象,並將「經各主管機關認定之關鍵設施工作人員」、「運輸及倉儲業者」、「高中職以下學校教職員工與校內工作人員」及「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列入第七類「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對象,需報指揮中心同意。
指揮中心提醒,為確保疫苗接種安全,建議先前曾經因接種疫苗或任何注射治療後發生急性過敏反應之民眾,接種後請於接種處或附近留觀至少30分鐘,一般民眾則建議至少留觀15分鐘,並自我密切觀察15分鐘,以利即時處置該類急性過敏反應。接種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後28天內,若出現嚴重持續性頭痛、視力改變、癲癇、嚴重且持續腹痛超過24小時以上、嚴重胸痛或呼吸困難、下肢腫脹或疼痛、皮膚出現自發性出血點、瘀青、紫斑等任一症狀,應盡速就醫,並告知疫苗接種史,以利醫師及早釐清病因,並給予適當臨床處置。
指揮中心再次感謝日本政府於此疫情艱難,且全球疫苗產能供不應求之際,及時提供這批COVID-19疫苗,給予臺灣國內疫情防治極大幫助。指揮中心謹向日本政府與人民表達誠摯謝忱與感佩。